{{ $t('FEZ002') }} 教導處|
因應自111學年度起,國、高中本土語言納入部定必修課程,為擴充本縣中等學校本土語言合格師資,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
計畫期程: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補助對象及要件:於計畫期程內參加閩南語或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本縣學校111學年度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及高中教師),通過者全額補助報名費、未通過者半額補助。
請踴躍報名參加本土語言認證,並依規定提出申請補助報名費用,以維權益。
申請補助期間:於112年4月起至112年6月30日截止收件,請以學校為單位彙整名冊。
通過111學年度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合格之教師,得依「屏東縣政府獎勵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優人員實施要點」核予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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